4月10日,我校2023-2024学年度“五四”系列表彰评审会在信息楼二楼会议室召开,会上对“五四红旗团委”、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团干部(教师)”、“十佳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十佳优秀共青团员”以及“青年奖章”等奖项进行差额评选。
此次评审会由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、校团委委员、各二级学院团委负责人和学生代表参加,校团委书记罗荣主持会议。
校团委副书记伍玲婧就本次“五四”评优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要求做了介绍,参评的集体由各学院代表通过现场展示的方式,从政治建设、组织基础、联系服务、作用发挥和特色工作进行全面展示,评审会秉承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现场打分。
参评的个人和集体由评审团根据候选人材料,按优先原则,进行评选。最终,通过评审会评审出“五四红旗团委”6个,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9个,“优秀团干部(教师)”6名,“十佳优秀共青团干部”10名,“十佳优秀共青团员”10名,“青年奖章”五类奖项各3名。
经过本次评审会,不仅展示了各级团组织在过去一年的成绩,也对新的一年做出展望,为新一年共青团工作的开展树立坚定的信心,奠定良好的基础。

罗荣主持会议

伍玲婧介绍评选原则

申报“五四红旗团委”学院团委负责人做汇报

申报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团支部负责人做汇报

会议现场
文/张祥玲 图/新媒体协会 审核/伍玲婧